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断标准是结合下属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的流行病确实包括:
一、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时。
二、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三、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四、聚集性发病。
临床表现包括:
一、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二、具有肺部影像学表现。
三、发热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两条,属于疑似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就为确诊病例。
病原体证据包括:
一、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二、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