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骨折打钢板之后,骨折愈合良好,关节活动正常,不能评定伤残等级。但若骨折打钢板之后,骨折愈合不良,关节部位出现僵硬、活动部分受限或者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甚至因为骨折导致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可以评定为十级或者九级伤残。
如果身体多处骨折打钢板,导致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且出现断续工作或者社会交往受限制,则可以评为八级伤残。
因此伤残等级不能仅凭骨折是否打钢板来评判,而要结合骨折恢复后对患者生活、工作以及社交等方面的影响程度来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