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26周做四维是比较晚的了,此时再进行胎儿排畸B超,已经错过了最佳时,临床上一般建议大排畸系统超声要在孕20至24周之间进行,因为在此阶段的胎儿发育大小以及影响胎儿畸形检测的相关因素干扰较少,能够最大程度的发现胎儿畸形的情况。
而孕26周时所做的四维B超,对于胎儿畸形的判读,不能很好的反应器官发育情况,有可能会漏诊。